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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珺律师
胡珺律师 上海婚姻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沪盈家事联合创始人、首席律师
盈科(上海)律所合伙人律师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
上海市律协民法委员会委员
上海开放大学授课讲师
《上海法治报》专栏律师

擅长领域:重大疑难家事诉讼案件;尤其擅长离婚诉讼、离婚房产分割、股权分割、子女抚养权纠纷等婚姻案件;复杂婚姻财产保全规划;复杂离婚案件诉前指导和筹划;涉房屋拆迁的分家析产案件;涉房继承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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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书(丁XX 房XX户)

日期: 2026-06-14     作者:沪盈家事     来源:本站原创

1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号,公民身份号码 师。 2024 年12 月18 日立案后,依法普通程序,于2025 年6 月6 日 (2024)浙0604 民初XXXX 号 原告:冯XX,男,1991 年10 月2 日出生,汉族,住浙江 省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人民大道西段XXXX 号,公民身份号码 XXX。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XX,浙江德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冯XX,男,1966 年4 月14 日出生,汉族,住浙江 省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人民西路XXXX XXX。 委托诉讼代理人:金XX,浙江舜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金XX,浙江舜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丁XX,女,1938 年2 月9 日出生,汉族,住浙江 省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联星村池头娄XXXX 号,公民身份号码 XXX。 委托诉讼代理人:胡X,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谭XX,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 原告冯XX与被告冯XX、丁XX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 2 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包括将二人名下持有的含上述三处上海房产及浙江鸿富建设有 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冯XX的代理人高XX、被告冯XX 的代理人金XX、被告丁XX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胡X、谭XX 原告冯XX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二被告立即将 冯XX、严XX名下位于浦东大道XXX 弄X 号XXXX 室、XXXX 室、 XXXX 室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沪房地浦字(2009)第XXXXXX、 XXXXXX、XXXXXX 号]所有权移转登记至原告名下;2.依法判令本 案的诉讼费XX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严XX与被告一冯X 华系夫妻关系,二人婚内育有一子即原告冯XX。严XX与被告 一冯XX名下共同持有三处位于浦东大道XXX 弄X 号XXXX 室、 XXXX 室、XXXX 室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沪房地浦字(2009) 第XXXXXX、XXXXXX、XXXXXX 号]。近年来,严XX与被告冯XX 夫妻考虑到自己年岁渐长,为培养家XX业接班人、保证家XX 业的发展,作出了家XX业交接班及相关资产转让的传承安排, 限公司等家XX业股权全XX让给接班人即儿子原告冯XX,各 方并就上述传承安排形成了相应的书面文件,同时XX、盖XX 认。现严XX已于2023 年6 月14 日因病去世。严XX母亲为被 告丁XX,严XX父亲严锦林已于2019 年6 月14 日去世。原告 认为,根据前述就家XX业传承安排而形成的书面文件,原告有 权XX被告冯XX与严XX将其名下共同持有的上述三处上海 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至原告名下。现因严XX已经去世,故上述 3 所有权移转登记的义务则相应由其法定继承人即二被告履行。现 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户登记。 承战略路径》(以下简称“《战略路径》”)中的一句话:“上 海房产:让渡到子名下,具体时间按需实施”,被告认为本案法 前从未做出过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所以本案不也存在成立的有 美曾经有过赠与的想法,其在生前也已经用实际行动打消了赠与 的念头,并且她也没有让儿子一人继承的想法。四、即使存在房 产的赠与合同,生前未完成赠与的,被继承人过世后,其他继承 人都有撤销赠与表示的权利。五、《战略路径》的关注点是公司 的传承,大量篇幅也都是有关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的,之前的案件 法院主要考虑公司未来的经营而支持了原告的诉请。但如果关于 房产继承这样纯财产的案件,法院再不顾法律的明确约定,在没 有依据的情况下支持原告的诉请,那是更加的错上加错,是完全 罔顾一个高龄老人对自己子女财产的继承权,是不可理喻的。综 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XX诉讼法之相关规定, 被告冯XX辩称,其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并愿意配合办理过 被告丁XX辩称:一、原告诉请为要求被告配合办理三套上 海系争房XX过户,其在庭审时确认其诉求的请求权基础系无名 合同法律关系,跟诉请相关XX同约定条文为《鸿富家XX业传 律关系为无名合同的主张不成立。二、关于系争房产,严XX生 效的赠与合同。三、《战略路径》中关于房XX让渡,即便严瑜 4 瑜美的遗产,应当适用法定继承。请法院驳回原告的所有诉请。 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天公司”)、浙江鸿富建设有限公 该文件共有六部分内容。第一部分“宗旨”载明:“以企业接班 心内容,坚持‘发展是永恒的主题,传承是根本的保证’为宗旨, 年,及对接班人能力的要求。第三部分“接班人的发展重点”分 中包括了总裁办工作、负责鸿园整体项目的规划建设、投资发展 部、园区物业管理,要求接班人尽快熟悉公司各部门工作内容并 全面负责鸿天、新力嘉、力拓的经营管理,确保每年1000万元以 上年收入等。第四部分“父母的支持和辅导”载明:“第一,由 上,本案从XX和法律出发,显而易见的是目前登记在严XX和 冯XX名下上海市浦东新区X套房屋中属于严XX的份额系严 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XX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本案事实如 下:冯XX与严XX系夫妻,共同创办并经营管理包括浙江鸿天 司(以下简称“鸿富公司”)在内的多家企业,冯XX为其二人 之子。2017年,冯XX刚大学毕业不久,与其母严XX一起到方 太集团茅理翔董事长创办的家业长青接班人学院,听程XX老师 的《家XX业与接班人传承战略》课程,后严XX和冯XX夫妻 俩聘请程XX作为家XX业传承的顾问。在提供顾问服务过程 中,程XX根据严XX、冯XX的意思制定了一份《战略路径》, 人的能力培养为主线,以企业转型发展的未来发展方向XX为核 实现家XX业的永续发展。”第二部分明确了交接班XX为8-10 为探索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和XX段工作两块,“现阶段工作” 5 父亲全权负责公司的建筑主营业务:在五年内,建筑业务实现3-5 亿销售额,确保10%左右效益,约5000万元的效益;收回并合理 利用好4000-5000万元的应收款。第二,在企业未来发展的投资 成)鸿富:父60%,母10%,子30%;鸿天:父10%,母60%,子30%; 力拓:子100%;新力嘉:父20%,母20%,子60%;上海房产:让 渡到子名下,具体时间按需实施。剩余股权按传承时间另行商定。 五,协助接班人做好团队建设、制度建设、流程建设。第六,协 作”。第五部分“沟通汇报平台”中记载接班人要认真听取父母、 导师及相关专业人士意见,充分吸收父母创业多年所积累的经 司的印章。 方XX,做好权力下放,为接班人的成长提供战略方向XX把关。 第三,为接班人提供未来发展的资金保障,并将公XX有股份部 分转让给接班人,第一阶段的股权让渡(在20XX年X月X日前完 第四,协助接班人做好社会资源及公共关XX对接整合工作。第 助接班人做好企业文化建设以及家XX业品牌形象的推广工 验,对自己负责的工作和项XX度向父母沟通汇报。第六部分要 求接班人担当起鸿富家XX业的转型探索与研究工作。该文件落 款时间为20XX年X月X日,冯XX和严XX在文件最后一页父母 亲确认意见处签字,冯XX在接班人确认意见处签字,导师确认 意见处由程XX签字,同时XX件上还加盖了鸿天公司和鸿富公 20XX年X月X日,严XX去世,生前未留下遗嘱,其法定继 承人有母亲丁XX、丈夫冯XX、儿子冯XX。冯XX认为严瑜 6 本院及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生效民事判决书显 定继承人应当协助其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故起诉。 上述事实,由原、被告提交的户口簿、结婚证、上海市房地 等证据予以证实。 的条款是否属于能够引起诉争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民事法律行为。 对此本院评析如下: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在于意思表示,而明确 的意思表示需要具体、直接地体现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 系的含义。本案中,《战略路径》全文中涉及房产处分的文字仅 有“上海房产:让渡到子名下,具体时间按需实施。”就该段文 美和冯XX在《战略路径》中已明XX将鸿天、鸿富等四家公司 股权XX给自己,冯XX、丁XX作为严XX的法定继承人应当 履行赠与合同,协助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故冯XX先后向 示,法院均支持了冯XX主张的股权变更登记的诉讼请求。现冯 建哲认为根据《战略路径》约定,其同样享有冯XX和严XX名 下共同持有的三处位于上海浦东大道XXX弄X号XXXX室、XXXX室、 XXXX室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沪房地浦字(2009)第XXXXXX、 XXXXXX、XXXXXX号]的所有权,冯XX、丁XX作为严XX的法 产权证、《鸿富家XX业传承战略路径》、遗体火化证明及死亡 证明、户口登记表、(2024)浙06民终XXX号民事判决书、(2024) 浙06民申XXX号民事裁定书、(2024)浙民申XXXX号民事裁定书 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严XX生前与冯XX、冯XX等 各方订立的《鸿富家XX业传承战略路径》中涉及上海房产处分 7 处房产?“让渡”的方式究竟为赠与还是继承,或是其他方式? “具体时间按需实施”是否意味着附条件或附期限?以上问题均 不得而知。继续联系上下文可知,关于房产处分的文字夹杂在《战 关联。综上,本院认为,原告根据现有证据要求变更案涉房地产 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判决如下: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 字表达的内容而言,“上海房产”是否就是冯XX主张的全部三 略路径》第四部分“父母的支持和辅导”关于公司XX让渡的条 文XX。已生效的(2024)浙06民终XXX号等民事判决书评析认 为,从《战略路径》的形成XX和内容看,冯XX、严XX与冯 建哲签订该份协议的目的在于培养企业接班人,将冯XX培养成 接班人,让冯XX在具备一定能力后顺利接手家XX业,在设定 的时间内一步一步完成家XX业代际交接与传承,而家XX业传 承的载体是严XX、冯XX名下股权XX给冯XX。但就目前原 告主张的“上海房产”权属来看,似乎又是严XX与冯XX的夫 妻共同财产,上述房产与所谓的“家XX业”之间也缺乏必要的 的所有权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对于XX主张的诉讼请求,本院不 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XX总则》第一百三十三条、第 一百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XX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 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XX典〉时间效 驳回冯XX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XXXXXX元,由冯XX负担。 8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员 鲍 琦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书 记 员 交上诉状,并按对方XX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 何XX 9 附:相关法律条文 第一百三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 第一百四十二条 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 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 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不能完全拘泥于所使用的词 句,而应当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 则,确定行为人的真实意思。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 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若干规定》 第一条 民法典施行后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 用民法典的规定。 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 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持续至民法典施行后,该法律事实 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 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XX总则》 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XX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XX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XX典〉时间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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