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为了上海户口的外地男子与一个为了动迁补偿的上海阿姨,在中间人的撮合下匆忙闪婚。然而不久前男子却发现自己“被离婚”了,便将民政部门告上法庭。日前,黄浦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撤销两人的离婚登记。
50多岁的张强(化名)是江苏宿迁人,2008年与前妻离婚不久后,经中间人介绍与一位上海妇女李阿姨(化名)“假结婚”,李阿姨许诺婚后他和孩子的户口可以迁到上海。原来,李阿姨的老房子正动迁,想通过结婚多拿动迁款。婚后,李阿姨如约将张强的户口迁进老,房子,等着分动迁款。谁知,张强的户口迁入不到2年,按照政策不属于安置对象,李阿姨的如意算盘落空了。
张强说,自己办完结婚、迁户口手续就回老家了。房屋动迁后,他再也找不到李阿姨,迫于无奈,他向法院诉请离婚,却发现早在1年半前,自己就和李阿姨办理了“离婚”手续。于是,张强又于去年9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民政部门,要求撤销李阿姨手中的离婚证。
李阿姨则表示,当时张强主动提出只要给1万元就愿意离婚,于是就和张强一起去民政局办了离婚手续。
经司法鉴定,离婚登记上的签名并非张强所签,张强的单位也表示当日他正上班。法院据此撤销了离婚登记。判决后,李阿姨表示不服,提出上诉,目前案件正在二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