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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认定奖金属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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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先生/女士
咨询于
2010-01-07 13: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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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我最后一个月工资单中“奖励、惩罚、补偿”一项中写了一笔费用,并且在工资单最后写了“补:一个月基本工资”。 公司未与我签署“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公司认定此笔费用就是我的补偿金,不属于奖金。 请问这个问题我怎么才说的清楚,仲裁委员会会怎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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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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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清楚你整个案子的案情,很难给出预测。仲裁委或者法院审理案件对于书证一般是根据字面意思的,你最好能有这笔款项系奖金的而非补偿金的其它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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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团队(以下简称“沪盈”)是由胡珺等律师创办的专注于婚姻、继承及财富保护和传承的高端家事法律服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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