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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珺律师
胡珺律师 上海婚姻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沪盈家事联合创始人、首席律师
盈科(上海)律所合伙人律师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
上海市律协民法委员会委员
上海开放大学授课讲师
《上海法治报》专栏律师

擅长领域:重大疑难家事诉讼案件;尤其擅长离婚诉讼、离婚房产分割、股权分割、子女抚养权纠纷等婚姻案件;复杂婚姻财产保全规划;复杂离婚案件诉前指导和筹划;涉房屋拆迁的分家析产案件;涉房继承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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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作聪明“假离婚”躲债 复婚不成落得人财两空

日期: 2013-08-09     作者:匿名     来源:上海法制报

经商的石先生两年前身陷债务危机,为了保住家庭财产,他想了个“聪明”的主意,出售房产后出具书面声明将所有财产全部赠与妻子后双方办理假离婚。公司因债务破产后石先生提出和妻子复婚,但妻子避而不见,几经努力复婚无果后,愤怒的石先生将前妻告上法庭,要求平均分割出售房产所得款项。日前,松江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了石先生的起诉,石先生不服提起上诉,上诉法院维持原判。

公司违约引发危机“假离婚”转移财产

石先生2000年起经商,一路顺风顺水。直到2008年金融危机,公司受到较大冲击,生意每况愈下,石先生苦苦支持。 2011年有朋友给石先生介绍了一笔大生意,这笔生意的订货量远远超过了石先生公司的承受能力,但为了翻身石先生还是接下了这笔订单。然而石先生四处奔波筹措仍然无法按期交货,公司违约了。对方公司不仅要追究石先生公司的违约责任,甚至要以欺诈追究石先生个人的刑事责任。

石先生整夜无眠,最终他想到了“好主意”,他马上和妻子李女士商量通过假离婚躲债的对策。在短短半个月的时间里,石先生迅速的完成了签订上海住房出售的合同、办理委托李女士处理售房全部手续的公证以及和李女士协议离婚等事宜,之后石先生回到云南昆明老家去避风头。

债务缠身公司倒闭要求复婚遭到拒绝

时隔一年,公司最终因为违约风波倒闭,为了不被追究刑事责任,石先生四处借钱用于补偿对方公司,身背数十万债务,最终与对方公司达成和解。之后石先生与李女士联系,但再也无法找到她。石先生想起了同样住在昆明的李女士的父亲,于是他买了水果礼物前去拜访。

多年来因石先生忙于生意,很少照顾家人,李女士的家人对石先生也颇有怨言。开始李女士的父亲对石先生十分冷淡,不愿透露李女士的住所地。后来石先生坚持每天到他家中探望,老人被石先生感动了,开始打电话劝李女士复婚,但李女士态度十分坚决,无法说服。

无奈之下老人将李女士的地址给了石先生,让石先生到上海去找李女士谈谈。石先生满怀希望来到上海,找到了李女士的住处,却吃了闭门羹,李女士拒不见面,也不让石先生见女儿,最终还报警要求石先生离开,石先生彻底陷入了绝望。

怒而起诉分割财产自食其果被判驳回

要求复婚不成,愤怒的石先生将李女士起诉至法院。石先生认为,双方协议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上约定: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2011年双方出售的房屋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所以该房屋属于离婚协议书中没有约定的财产,现在房屋已经出售,房屋出售获得的120万元款项应当依法分割,石先生应当获得其中的一半。

而李女士则认为,出售房屋的款项在离婚前已经到账,这笔款项属于李女士名下的财产,根据离婚协议应当归她一人所有。

庭审上双方各执一词,但李女士提交的一份关键证据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李女士当庭提交了石先生亲笔书写并签署的声明,这份声明是在签订售房合同之后协议离婚之前所写,内容为石先生与李女士的的房产完全由李女士支配,出售后的房款也由李女士全权支配。而根据李女士提供的其他证据,也显示出售房屋所得款项在协议离婚前已经到账。

松江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原告石先生出具的声明,明确了双方房产完全由被告李女士支配,出售后的房款由被告李女士全权支配,可理解为出售房屋所得款归于李女士名下,根据双方离婚协议书,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原、被告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房产已经处理完毕,被告且已全额收取房款,故售房款已属离婚协议处理范围内,已经离婚协议处理,应归被告所有。原告诉讼请求,于法无据,法院不予认可。判决后,石先生不服,提起上诉,上诉法院驳回起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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