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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珺律师 上海婚姻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沪盈家事联合创始人、首席律师
盈科(上海)律所合伙人律师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
上海市律协民法委员会委员
上海开放大学授课讲师
《上海法治报》专栏律师

擅长领域:重大疑难家事诉讼案件;尤其擅长离婚诉讼、离婚房产分割、股权分割、子女抚养权纠纷等婚姻案件;复杂婚姻财产保全规划;复杂离婚案件诉前指导和筹划;涉房屋拆迁的分家析产案件;涉房继承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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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媳妇强占公公房 群众声援法院依法执行 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日期: 2012-09-06     作者:匿名     来源:网络转引

外来媳妇张女士因遗产继承问题,与80多岁高龄的公公黄老伯产生矛盾。张女士脑子一发热,竟将黄老伯承租的公房强行霸占,并撒泼耍赖不肯迁出。无奈之下,黄老伯诉至虹口区法院,要求媳妇张女士迁出系争房屋,法院支持了黄老伯诉请。

判决生效后,经执行法官几度开展释法说服,最终在系争房屋周边居民群众的声援及法律的威慑下,张女士自动迁离了系争房屋。

媳妇赶走租客强行入住

2006年,张女士与黄老伯的儿子黄先生结婚,但婚后因生活琐事,双方一直争吵不断。后黄先生罹患癌症,张女士开始对其不管不顾。为此,张女士与黄先生家人的关系也日渐紧张。

2011年7月,黄先生因病去世。张女士闻讯后,来到黄家要求继承黄先生的遗产。但黄先生遗嘱中,未念及夫妻情,仅将一小部分财产分配给张女士。

张女士对此不满,认为黄家欺负其为外来媳妇,所以篡改了黄先生的遗嘱。又因张女士现无处居住,于是擅自将黄老伯所承租的公有住房内的租客赶走,并强行入住。

为此,黄老伯多次与张女士协商,要求其搬出,但均遭张女士拒绝。无奈之下,黄老伯起诉至虹口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张女士迁出系争房屋。

撕毁执行公告撒泼耍赖

虹口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张女士限期搬离系争房屋的一审判决。张女士对此不服,向二中院提起上诉。二中院经依法审理,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判决生效后,张女士始终拒绝搬离。期间,黄家的亲戚、邻里群众、街道居委干部均出面协商,但因张女士不配合而一直未能达成一致协议。为此,黄老伯向虹口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收案后,积极联系双方,希望平息矛盾,但因双方心存怨恨已久、矛盾较为激烈,因此一时之间未能调和。

之后,执行法官着力做张女士的释法明理工作,但张女士始终无动于衷,拒绝搬迁。嗣后,执行法官加强执行威慑力度,张贴公告限其10日内搬迁,否则将施以强制执行措施。

然而,对于法院的公告,张女士不但不心生敬畏主动搬离,反而撒泼耍赖,将公告撕毁。之后,张女士还将其年迈的父母和幼儿带至该房内,意图拒绝搬离并阻挠法院可能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

群众声援支持法院执行

执行法官知悉后,即对张女士进行教育,但张女士仍未有服法之心、搬离之意。

搬迁限期届满后,执行法官前往现场开展工作,但张女士仍赖在系争房屋内拒绝搬迁。执行法官颇感棘手,但在向张女士释法明理的过程中,周边居民和街道、居委干部纷纷表示支持法院工作,还自发为执行法官送水。

执行法官在群众的声援中,再次向张女士释明拒绝执行的法律责任、法律后果。在舆论的压力和法律的威慑之下,张女士的态度开始有了转变,提出希望法院再宽限几日供其搬运屋内物品。

考虑到张女士只身一人难以将物品一次搬离,同时也为了防止张女士对抗情绪反复,经与黄老伯协商并在征得其同意后,执行法官限令张女士将贵重物品当场带离,剩余物品暂留屋内,于二日内搬离。随后,系争房屋换锁完毕,钥匙交由法院保管。对此,张女士予以认可,并签字承诺。之后,在法院的协助下,黄老伯收回了系争房屋,一场纠纷至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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