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电话: 13636542941
地址: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6楼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查看详细地图路线
胡珺律师
胡珺律师 上海婚姻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沪盈家事联合创始人、首席律师
盈科(上海)律所合伙人律师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
上海市律协民法委员会委员
上海开放大学授课讲师
《上海法治报》专栏律师

擅长领域:重大疑难家事诉讼案件;尤其擅长离婚诉讼、离婚房产分割、股权分割、子女抚养权纠纷等婚姻案件;复杂婚姻财产保全规划;复杂离婚案件诉前指导和筹划;涉房屋拆迁的分家析产案件;涉房继承案件等。


预约咨询电话: 13636542941
微信公众号:沪盈家事 上海婚姻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地址: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6楼
网站公告
上海婚姻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2022年3月2日上午9时,胡珺律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案由:离婚纠纷,主审法官:沈海星。
上海婚姻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2022年3月1日上午9时30分,胡珺律师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案由:行政协议无效纠纷,主审法官:马金铭。
上海婚姻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2022年2月23日上午10时,胡珺律师在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开庭,案由:法定继承纠纷,主审法官:肖英。
上海婚姻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2022年2月21日上午9时,胡珺律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案由:法定继承纠纷,主审法官:薛斯佳。
上海婚姻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2022年2月18日下午14时,胡珺律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案由:遗嘱继承纠纷,主审法官:董琳琳。
业务范围
  • 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
  • 婚前、婚内财产见证
  • 代理诉前调解离婚、监管共同财产分割
  • 代理国内、涉外离婚诉讼
  • 代理夫妻财产、婚外情调查
  • 子女抚养权变更、探视权、抚养费类诉讼
  • 代理各类与婚恋失败有关的房产纠纷
  • 代理遗嘱见证、执行,遗产监管
  • 代理遗产继承、分家析产类案件诉讼
  • 代为办理境外及港澳台法律文书的公证、认证手续
理论文章
点击分享

按“九四”方案购买公有住房的几个法律问题

日期: 2012-08-29     作者:匿名     来源:网络转引

1965年3月,林禾与张秀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林涛,一女林芳。 1994年12月31日,林禾按 “94方案”购买了位于本市田林新村的一处公有住房 (以下简称 “涉案房屋”),房屋产权登记在林禾名下,购房时同住人为林涛。林禾于2006年6月8日死亡,生前未留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林芳认为涉案房屋是林禾、张秀共同共有,涉案房屋的二分之一产权应当作为遗产依法分割。林涛则认为,林禾购买涉案房屋时,自己是同住人,应认定涉案房屋是其与父林禾、母张秀共同共有,涉案房屋只有三分之一的产权作为遗产分割。双方争议较大,2012年5月16日,林涛诉至法院,要求析产。

问题一:什么是按 “九四”方案购买的公有住房?

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公有住房承租人或其同住成年人和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职工,在1994年按照房屋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产权只能登记在一人名下。

问题二:按 “九四”方案购房登记权利人死亡后,房屋产权继承的处理?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处理公有住房出售后纠纷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第九条规定:按“九四”方案购买的房屋,产权证登记为一人的,在诉讼时效内,购房时的购房人、工龄人、职级人、原公房的同住人及具有购房资格的出资人主张房屋产权的,可确认房屋产权共有。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分家析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规定:按 “九四”方案购买公有住房,登记权利人死亡的,具备可以主张产权共有条件的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死亡之日起2年内提出。

本案中,涉案房屋是按照 “九四”方案购买的公房,登记在林禾一人名下,当时的同住人是林涛。在诉讼时效内,林涛可以主张涉案房屋的产权。但林禾已于2006年6月8日死亡,直至2012年5月16日林涛才诉至法院主张涉案房屋其是共有人,已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不能再主张其是涉案房屋的共有人。因此,涉案房屋应当认定是林禾与张秀夫妻共同共有,涉案房屋的二分之一产权作为遗产依照法定继承依法分割,张秀享有六分之四的份额,林涛与林芳分别依法继承六分之一的份额。

点击分享
沪盈家事 上海婚姻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关于沪盈家事

沪盈家事团队(以下简称“沪盈”)是由胡珺等律师创办的专注于婚姻、继承及财富保护和传承的高端家事法律服务团队。

沪盈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律师团队。创办律师均拥有十年以上的家事法律服务经验,团队律师均毕业于政法名校并拥有硕士学位。高素质的律师团队,使得我们不仅能够在离婚诉讼、继承诉讼、分家析产、房产分割、股权分割等家事诉讼领域提供高质量的诉讼代理服务,我们还能够融合法律、信托、保险、金融、房产、移民、税务等各领域的知识,为客户提供财富保护和传承等非诉讼服务。既能满足客户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也能够给客户提供综合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

沪盈为数百位客户提供了优质的家事法律服务。客户涵盖各类高净值人士和家庭,其中不乏企业家、演艺界人士、外国友人、外籍华人、各领域知名人士。沪盈建立了严格的信息保护制度,确保客户的个人信息及隐私安全。

更多资讯请关注:沪盈家事微信公众号

沪盈家事 上海婚姻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号
沪ICP备090114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