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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珺律师
胡珺律师 上海婚姻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沪盈家事联合创始人、首席律师
盈科(上海)律所合伙人律师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
上海市律协民法委员会委员
上海开放大学授课讲师
《上海法治报》专栏律师

擅长领域:重大疑难家事诉讼案件;尤其擅长离婚诉讼、离婚房产分割、股权分割、子女抚养权纠纷等婚姻案件;复杂婚姻财产保全规划;复杂离婚案件诉前指导和筹划;涉房屋拆迁的分家析产案件;涉房继承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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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信息联网多误解 查恋人婚姻状况?不允许!

日期: 2012-07-26     作者:匿名     来源:上海青年报

得知“婚姻登记信息实现全国联网”的消息后,新上海人刘小姐兴奋不已,“这样不就可以正大光明知道男友的婚姻情况了,有没有离过婚?是不是二婚?”但昨天,记者致电市婚登处,相关负责人却表示,在没有踏入婚姻登记机关前,是无法以恋人的身份去查询对方的婚姻状况的。此外,针对恋人们对婚登信息全国联网的种种误解,相关负责人给予了一一回应。本报记者 范彦萍

误读1 可以正大光明去查婚登信息了

从事金融行业的黄小姐(化名)与男朋友Jason是通过世纪佳缘认识的,虽说是网恋,但陷入热恋的两人觉得彼此非常合适,已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但家人的善意提醒让她觉得不得不防。因为黄小姐已经31岁了,与她年龄相仿的男士早已结婚生子,但长她2岁、条件又不错的Jason居然从未结过婚,不由得让人生疑。

黄小姐告诉记者,自己身边就有一个活生生的案例,一位异性朋友明明离过婚,但对现任女友守口如瓶离婚的事。“作为朋友,我能理解他的苦衷,但从女性的角度考虑,我是不能理解欺骗的婚姻的。我是不同意‘如果能骗我,就骗我一辈子’这种观点的。我情愿一开始就调查清楚,而不是日子过了一半,才发现对方的谎言,到了那时才纠结到底是离还是不离,这样心里会有疙瘩。”

“谈恋爱那么久了,马上要结婚了,本该彼此信任,但结婚这事,还是一码归一码。以前只能通过私人关系查婚姻状况,或者通过感受去了解对方的实际情况,但就怕有误差。现在查询透明化后,更有利于了解双方的婚姻状况,不吃后悔药。”黄小姐兴奋地表示。

恋人不能查

但登记时也无法瞒天过海

“光怀疑就去查对方的婚姻状况是不允许的。”市民政局婚登处副处长林克武再次强调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和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有过婚史的一方就可以瞒天过海。林克武表示,在登记时,当事人必须填写声明书,填写自己的婚姻状况(如未婚、离婚、丧偶等),如果明明是离婚的,却故意写成未婚,工作人员通过联网查询,就可以马上指出信息不准确。“这个时候,故意隐瞒一方就会比较难堪了,很可能婚也结不成了。”林克武表示。

林克武指出,按道理,当事人双方是不该隐瞒对方的,应该以诚相待。就算以前领过证但没办酒席最后分道扬镳了也算离婚,要和现在的结婚对象说清楚。“如实告知是最基本的原则。不如实,婚也结不成了。”

误读2 两地婚的情况可以当场查询

上海姑娘刘小姐半年前结识了老家在南通的男朋友,因为对对方的情况并非知根知底,刘小姐一直都想调查男方是否有过婚史,但都无从知道。“这下好了,全国联网后,我就可以和家人悄悄地去查询了。”

对于全国婚登信息联网这回事,刘小姐认为能避免不实行为。“从某种角度看,它破坏了双方的信任感,但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这是对女生的保护。”

解读

不能当场查两地婚记录

但可以采取追查制度

“我们现在只是将上海人在外地的登记数据和外地人在上海结婚的信息交换给民政部。这个数据库很庞大,正式联网有些困难,存在技术上、设备上的难题。”林克武指出,所谓的联网,是指所有的婚姻登记机关,不管是省、市、地区和县一级的都能实施网络化、信息化管理。但目前能做到的还只是“数据交换”,即今天把昨天的数据与民政部进行交换。

据林克武介绍,上海的信息网络开发的比较早,用的是自己开发的系统。民政部有自己的系统。现在两者做不到实时查询。打个比方一个上海人和一个外地人缔结两地婚,想通过民政部的网查询,双方在当地是否有婚姻登记记录,目前还做不到。但是涉外婚姻(包括港澳台)是可以做到的。这是因为一方面涉外婚姻的数量少,另一方面能办理涉外婚的登记机关也少。

“简而言之,两地婚的当事人,工作人员是不能当场发现外地的一方是否在老家有婚姻登记记录。但可以采取追查制度,可以通过联网的民政部信息平台查询。”林克武介绍说。

误读3 离婚时到法院去就可以隐瞒婚史

有读者指出,目前上海的法院、公安数据并未与民政部门联网,这是否意味着如果你通过法院离婚,就可以隐瞒离婚信息。

下一步将逐步实现

公安、法院数据共享

对此,林克武透露,目前上海还未实现民政局数据和公安、法院数据共享(部分省市已经实现和法院、公安联网),这意味着如果有人走法院途径离婚,民政部门的电脑平台上是显示不出来此人的婚姻状况已经更改为“离婚”的。

但这并不意味着存在“漏网之鱼”。林克武解释说,“比如对方已经在法院离过婚,我们这里显示的还是已婚状态。那么对方就必须出示法院离婚判决书给工作人员。”

据其透露,接下来,上海将考虑与公安、法院加强沟通,今后判决离婚数据也能到民政部门的系统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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