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女儿非亲生,而前妻拒不同意亲子鉴定,贾先生于是诉至法院要求推定他与女儿之间没有亲子关系。记者28日从北京市顺义区法院获悉,该院已受理此案。据法院介绍,此案系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实施后北京市法院受理的首例血亲推定案件。
原告贾先生诉称,他与妻子杨女士于1987年结婚后育有一女一子,1992年二人离婚,女儿归杨女士抚养,儿子归贾先生抚养。 2002年贾先生与儿子做了亲子鉴定,证明贾先生与儿子之间无亲子关系,后儿子被杨女士接回抚养。
贾先生表示,他曾多次要求鉴定自己与女儿之间的亲子关系,但均被杨女士拒绝。如今贾先生所在的村子即将面临拆迁,自己与女儿之间的关系影响到拆迁补偿和今后的继承问题,遂将杨女士和女儿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自己与女儿之间无亲子关系。
据顺义区法院介绍,该院受理此案后,将诉讼材料送达二被告,但二被告明确表示将不出庭应诉,不同意进行亲子鉴定,该院近期将对此案进行公开缺席审理。
【胡珺律师说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二条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本案根据上述法条第一款,贾先生与儿子之间的亲自关系不存在的鉴定报告可以认定贾先生已提供了必要证据予以证明跟女儿之间可能不存在亲子关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被告拒做亲自鉴定,法院也应可推定贾先生关于亲自鉴定不存在的主张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