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电话: 13636542941
地址: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6楼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查看详细地图路线
胡珺律师
胡珺律师 上海婚姻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沪盈家事联合创始人、首席律师
盈科(上海)律所合伙人律师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
上海市律协民法委员会委员
上海开放大学授课讲师
《上海法治报》专栏律师

擅长领域:重大疑难家事诉讼案件;尤其擅长离婚诉讼、离婚房产分割、股权分割、子女抚养权纠纷等婚姻案件;复杂婚姻财产保全规划;复杂离婚案件诉前指导和筹划;涉房屋拆迁的分家析产案件;涉房继承案件等。


预约咨询电话: 13636542941
微信公众号:沪盈家事 上海婚姻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地址: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6楼
网站公告
上海婚姻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2022年3月2日上午9时,胡珺律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案由:离婚纠纷,主审法官:沈海星。
上海婚姻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2022年3月1日上午9时30分,胡珺律师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案由:行政协议无效纠纷,主审法官:马金铭。
上海婚姻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2022年2月23日上午10时,胡珺律师在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开庭,案由:法定继承纠纷,主审法官:肖英。
上海婚姻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2022年2月21日上午9时,胡珺律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案由:法定继承纠纷,主审法官:薛斯佳。
上海婚姻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2022年2月18日下午14时,胡珺律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案由:遗嘱继承纠纷,主审法官:董琳琳。
业务范围
  • 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
  • 婚前、婚内财产见证
  • 代理诉前调解离婚、监管共同财产分割
  • 代理国内、涉外离婚诉讼
  • 代理夫妻财产、婚外情调查
  • 子女抚养权变更、探视权、抚养费类诉讼
  • 代理各类与婚恋失败有关的房产纠纷
  • 代理遗嘱见证、执行,遗产监管
  • 代理遗产继承、分家析产类案件诉讼
  • 代为办理境外及港澳台法律文书的公证、认证手续
办案手记
点击分享

一张被误以为“遗嘱”的字条

日期: 2011-11-05     作者:胡珺律师     来源:本站原创

[案情简介]

秦老和老伴何某育有三子,秦一、秦二和秦三。何某于1989年3月过世,二老原来居住的本市长宁区江苏路某处房屋原系单位调配的公房,2001年6月秦老出资叁万元将该房屋产权买下,登记在其一人名下。2008年9月,秦老因病过世,在三兄弟商议该房屋如何继承的过程中,秦一突然拿出一张字条,该字条的签署人是秦老,签署日期是2005年的某日,内容为“此由江苏路某弄某号某室住户秦某某丧偶多年,至今未婚配,关于某室秦某同意产权转于儿子秦一所有”。秦二、秦三认为虽然笔迹为父亲手书,但父亲从未告知过此事,应该不是父亲真实意思的表达,该字条也不符合自书遗嘱的实质和形式要件,故不同意该房由秦一一人继承。后秦一诉至法院要求按照遗嘱继承该房屋产权。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遗嘱是遗嘱人死后生效的法律行为,且是遗嘱人生前对其死后财产或事务的安排。而本案的字条所反映的内容仅能反映出秦老生前愿意将其名下房产转于秦一所有的意愿,而非对其死后财产的处分意见。因此不能认定为遗嘱,判决驳回原告诉请。

此后,秦二、秦三书秦一法定继承期间,秦一另行提出确权纠纷,认为依据上述字条,该房屋的实际产权人应该是其本人,而不是父亲。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字条虽然体现了秦老有将房屋赠予秦一的意思表示,但是不动产的赠与生效应以登记为准,因为并未办理赠与并更手续,故原告要求确认其为房屋产权人的依据不足。

【胡珺律师说法】

根据不动产的登记制度,《合同法》第187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解释(一)》第九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

《物权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赠与房产的,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权属变更登记。因此,不动产的权利转移是以登记过户为准,在没有过户登记之前,财产权利没有发生转移。在这之前,赠与人可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撤销赠与。

点击分享
沪盈家事 上海婚姻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关于沪盈家事

沪盈家事团队(以下简称“沪盈”)是由胡珺等律师创办的专注于婚姻、继承及财富保护和传承的高端家事法律服务团队。

沪盈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律师团队。创办律师均拥有十年以上的家事法律服务经验,团队律师均毕业于政法名校并拥有硕士学位。高素质的律师团队,使得我们不仅能够在离婚诉讼、继承诉讼、分家析产、房产分割、股权分割等家事诉讼领域提供高质量的诉讼代理服务,我们还能够融合法律、信托、保险、金融、房产、移民、税务等各领域的知识,为客户提供财富保护和传承等非诉讼服务。既能满足客户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也能够给客户提供综合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

沪盈为数百位客户提供了优质的家事法律服务。客户涵盖各类高净值人士和家庭,其中不乏企业家、演艺界人士、外国友人、外籍华人、各领域知名人士。沪盈建立了严格的信息保护制度,确保客户的个人信息及隐私安全。

更多资讯请关注:沪盈家事微信公众号

沪盈家事 上海婚姻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号
沪ICP备090114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