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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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房款分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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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女士
咨询于
2009-09-08 16: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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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我母亲为我外婆买了一套房子,当时外婆出三万,母亲出6万,产证是做我何我母亲的,今年外婆去养老院了,我们把房子卖了50万,我外婆要问我们要16万,请问这有法律依据吗?如果有的话我门是否可以所要10年房租(我母亲本来准备给7-8万的,但是现在这样她好伤心,准备打官司了,为自己要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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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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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房产登记,你和你母亲可以拒绝给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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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团队(以下简称“沪盈”)是由胡珺等律师创办的专注于婚姻、继承及财富保护和传承的高端家事法律服务团队。
沪盈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律师团队。创办律师均拥有十年以上的家事法律服务经验,团队律师均毕业于政法名校并拥有硕士学位。高素质的律师团队,使得我们不仅能够在离婚诉讼、继承诉讼、分家析产、房产分割、股权分割等家事诉讼领域提供高质量的诉讼代理服务,我们还能够融合法律、信托、保险、金融、房产、移民、税务等各领域的知识,为客户提供财富保护和传承等非诉讼服务。既能满足客户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也能够给客户提供综合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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