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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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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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女士
咨询于
2009-05-25 20: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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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律师,你好!有关工伤的问题麻烦向你请教。 我是一名服装公司的店长,平时工作于销售店铺。5/8号不慎扭伤脚,至今半月未愈。具体情况如下:那天周末,我原定上中班。由于营业部门召开小组会议,需要一早开会。赶去开会途中,钱包被窃导致开会延迟。情急之下,走楼梯时我不慎摔倒扭到脚。之后,我坚持带伤参加会议。会议结束,利用自己调休时间赶回家看病。由于病情严重,只得病假在家休养。事后我向公司人事提出工伤请求。公司以“上下班途中,非本人原因受伤”这条将我驳回。说我因为穿着高跟鞋,自己不小心才摔伤。 由于本人并不了解工伤的范围,故向胡律师提出请教,以免公司从中钻空子。因为本人认为事故那天,我原定中班,因工作需要才提前外出开会,导致身体受伤。 望胡律师能指点一二,不胜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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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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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你摔伤的具体地点,一般不在工作场所内的摔伤是很难认定属于工伤的。如果是在开会场所内摔伤,你还要提供相关的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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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盈家事团队(以下简称“沪盈”)是由胡珺等律师创办的专注于婚姻、继承及财富保护和传承的高端家事法律服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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